纹身,曾是罪恶的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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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中国的流氓帮会分子,往往也是纹身者。他们耀武扬威,欺压同胞,纹身成了他们丑恶形象的一个象征。
解放以前,横行天津的混混儿,霸道上海滩的青龙帮,就是以臂刺青龙为标记的。还有流行下层社会的各种秘密组织,也多以刺纹作记。格罗塞说:“最野蛮装饰中最粗野的形式——瘢痕,倒在最高级的现代文化的中心被认为是一种光荣,而且还认为是极足欣羡的。 我们上层社会的子弟固然尊重澳洲式的蠡痕,下层社会里的人也正在模仿布须曼人的样子,很喜欢刺文。”
追溯源头,早在史前时代,纹身就出现了 “异化”的悲剧,自唐以后,逐渐形成社会的一股黑色河流。段成式在他的《酉阳杂俎》中记载:上都黥者,大都为街肆恶少。他们“率髡而肤扎,备众物形状,持诸军,张拳强劫,至有以蛇集酒家,提羊胛击人者。”这既是纹身的悲剧,也是历史的悲剧。解放后,当年轻的新中国用她那鲜艳的五星红旗,将历史遗留下来的层层沉滓污垢扬挥东海以后,时过境迁,黑色的河流夹杂在开放的岁月里,搅和在开放的人群中喘息复活,蒙羞过的纹身贞操再次遭到猥狎和玷污。
据一家电台在《靑年之友》节目中透露, 城市青少年纹身的占10%左右,少管所的青少年纹身的占40%以上,农村游闲青少年纹身的占40%还多。数据本身并没有意义,但一旦当它作为但一旦当它作为统计社会中的某种现象时,它就会变得格外刻薄和冷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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